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編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機構
一、工作機構
本政府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
辦公地址:三門峽市崤山路47號
辦公時間: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聯系電話∶0398 - 2852172
傳真號碼∶0398-2821924
通訊地址∶三門峽市崤山路47號
郵政編碼∶472000
電子郵箱∶smxzwgkb@163.com
二、目錄編排體系
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號 | 索引號 | 信息內容 | 公開形式 | 公開時限 | 生成日期 | 發布機構 | 詳細信息 |
1.索引號。索引號是為方便信息索取所編排的信息編碼。每條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號。信息索引號由“地區及部門編號”、“信息分類號”、“信息生成年號”、“信息順序標號”四組代碼構成。
2.公開內容。簡要描述公開信息的內容。
3.公開形式。公開形式是指政府公開信息的種類,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于公開三類。
4.公開時限。公開時限指信息公開的期限。分為常年公開、及時公開、限時公開。
4.公開時限。公開時限指信息公開的期限。分為常年公開、及時公開、限時公開。
三、主動公開
(一)公開內容
三門峽市政府信息公開包括市政府層面的信息公開和市政府各工作機構的信息公開。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市政府及辦公室層面的主要信息:
1.市政府領導信息;
2.市政府機構設置信息;
3.市政府辦公室機構信息;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辦公室年度工作計劃;
5.市政府及辦公室規范性文件;
6.政府工作報告;
7.市政府公報;
8.市政府人事任免;
9.市政府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
10.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1.市政府目標責任落實情況;
12.市政府及辦公室的公告、公示;
13.依法應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市政府及辦公室層面信息,本機關將主要通過以下方式主動公開。
對于主動公開的市政府及辦公室層面信息,本機關將主要通過以下方式主動公開。
1.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uauctionsource.com)。
2.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公報、市政府新聞發布會。
3.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三門峽政務”,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其他形式。

三門峽政務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依申請公開
http://www.uauctionsource.com/html/category/47/1/
五、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